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每届任期5年。现任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为胡昌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由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必须向常务委员会辞去常务委员会的职务。在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根据甘肃省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1979年12月5日,甘肃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根据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地方组织法,通过选举产生了甘肃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次年,省五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县级直接选举实施细则,迈出了立法工作的第一步。1986年3月8日,甘肃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甘肃省制定地方性法规暂行办法》,这是甘肃省依据宪法和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制定的首部规范地方立法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甘肃省地方立法向规范化、制度化迈进。两年后,甘肃省七届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使人事任免工作逐渐走上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2002年7月17日,甘肃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发出公告,面向社会征询地方立法建议项目,为拟定2003年至2007年立法规划做准备。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2013年7月,作为国内首部引导、鼓励和规范公众参与立法活动的专门性地方性法规——《甘肃省公众参与制定地方性法规办法》出台,进一步拓展了公民参与地方立法的广度和深度。据此,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又制定了立法顾问办法、立法联系点办法等制度。

历史沿革

1979年12月5日,甘肃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根据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地方组织法,通过选举产生了甘肃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成立之初,设办公厅和政治法律、财政经济、科技文教、民族等4个组。1980年10月,甘肃省五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县级直接选举实施细则,迈出了立法工作的第一步。1982年12月20日,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全省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宪法的决议》。1983年9月设立政治法律、财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民族4个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1984年3月,增设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1986年3月8日,甘肃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甘肃省制定地方性法规暂行办法》,这是甘肃省依据宪法和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制定的首部规范地方立法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甘肃省地方立法向规范化、制度化迈进。

1988年9月,甘肃省七届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使人事任免工作逐渐走上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1992年4月设立代表工作委员会和研究室。1994年1月,司法民政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8月增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1998年4月,甘肃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依法治省的决议。

2002年7月17日,甘肃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发出公告,面向社会征询地方立法建议项目,为拟定2003年至2007年立法规划做准备。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从而将民主立法的大门敞开到了立法程序的最前沿。两年后,省十届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广泛征求和吸纳了社会各界对《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的意见,并在当年通过的条例中,将群众普遍关注的医疗服务和中介服务正式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调整范围。“公民个人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2007年9月27日,甘肃省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的立法程序规则中的这项规定,开甘肃先河,在全国也尚无先例。

2013年7月,作为国内首部引导、鼓励和规范公众参与立法活动的专门性地方性法规——《甘肃省公众参与制定地方性法规办法》出台,进一步拓展了公民参与地方立法的广度和深度。据此,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又制定了立法顾问办法、立法联系点办法等制度,设立了立法研究基地,开展了立法专家咨询、立法智库服务。2018年12月,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党组出台了《中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健全完善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的办法》,明确了在重大会议、立法工作、重大事项决定、监督调研、换届选举和人事任免、自身建设等方面,须向省委请示的重大事项及其他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以及根据工作需要,应当向省委请示审定的事项。

2023年5月31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主要对总则的内容、会议召开的频次和形式、会议的组织安排等进行了修订。2024年3月27日,甘肃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是国家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来,全国首部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的省级条例。2025年,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修改《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新时代“两联系”工作的若干意见》,丰富联系内容,创新联系方式,增强联系实效,进一步畅通联系渠道,实现本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与215名基层代表联系全覆盖。2026年,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甘肃省推进“小快灵”立法工作办法》,《办法》明确了“小快灵”立法的适用范围与主要特点。适用范围涵盖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的地方性法规,以及指导市(州)制定、修改的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实现“小快灵”立法规范全覆盖。

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

常务委员会讨论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和项目,可以作出决定或者决议,也可以将有关意见、建议送有关地方国家机关或者单位研究办理。有关办理情况应当及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组成与任期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必须向常务委员会辞去常务委员会的职务。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五年。

机构设置

现任领导

更新时间2026.02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中国政府网.2024-06-05

领导信息.甘肃省人大.2026-02-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政府网.2026-02-17

全宗号 126《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甘肃档案信息网.2026-02-21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30年工作综述.中国人大网.2026-02-21

坚定使命担当 依法履职尽责.中国人大网.2026-02-21

关于《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说明.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公报.2026-02-21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每日甘肃-百家号.2026-02-21

架好听民声汇民智的“连心桥”.新浪财经-甘肃日报.2026-02-21

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办法》推进“小快灵”立法制度化规范化.每日甘肃-百家号.2026-02-21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机构设置图.甘肃人大网.2022-07-28